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171号)要求,经我局选取确认的评审机构云南地矿工程勘察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对我局委托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编制的《云南省沧源县翁不老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详查报告》进行了评审,现将报告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勘查区概况
云南省沧源县翁不老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位于沧源县城方位50°平距约20km处,行政区隶属糯良乡翁不老新寨村民委员会。矿区中心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东经99°23′48.033″,北纬23°15′45.000″,矿区面积:0.1354km²。沧源佤族自治县城至矿区公路里程42km,与耿沧二级公路S239、S51临双高速相通,至临沧市约142km,临沧市至昆明市公路主要为昆磨高速,里程约326km,临沧市至昆明市铁路运输主要为高铁,里程约478km,临沧市至昆明市航空飞行直线距离约356km,交通较为方便。
经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实地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汇总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水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审查意见,拟设采矿权范围不在矿产资源规划禁止区、限制区范围内,不在地质公园、地质遗迹范围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与项目压覆区重叠。经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通过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设立新的采矿权,拟设采矿权范围由23个拐点圈定,面积0.1354km²,资源量估算标高(拟设采矿权标高)为1660m-1486m。经查询,拟设矿区范围内再无其他探、采矿权设置,与周边其他矿业权无交叉重叠现象和权属争议发生。
二、报告的用途
为制定生产规划、办理采矿许可证提供地质依据。
三、矿产资源储量申报情况
经估算,截至2025年2月25日,拟设采矿权范围内累计查明(保有)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石: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1087.4万m³(2946.9万t)。其中,控制资源量580.2万m³(1572.4万t),推断资源量507.2万m³(1374.5万t),矿床资源储量规模为中型。
四、报告评审情况
(一)评审依据。
报告评审主要依据《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20)、《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GB/T33444-2016)、《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建筑用石料类》(DZ/TO341-2020)、《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GB/T12719-202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50218-2014)、《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24)、《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18341-2001)、《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DZ/T0078-2015)、《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DZ/T0079-2015)、《固体矿产勘查概略研究规范》(DZ/T0336-2020)、《固体矿产勘查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20)、《固体矿产资源量估算规程第1部分通则》(DZ/T0338.1-2020)、《固体矿产资源量估算规程第2部分几何法》(DZ/T0338.2-2020)、《固体矿产资源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国土资发〔2007〕26号)等标准和规范。
(二)主要评审意见。
1.本次详查开展地形地质、水工环地质测量以及钻孔工程施工,系统采集各类样品进行测试等工作,各项工作质量评述满足规范要求。经系统整理和综合研究编制详查报告,工作方法、主要技术手段、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2.基本查明了矿区范围内的地层、构造、岩浆岩、变质作用、围岩蚀变特征与分布情况,对矿床成因进行了初步分析。基本查明了区内矿体的数量、形态、规模、产状、空间分布、厚度及品位变化情况;通过系统采样分析测试,基本查明了矿石矿物组成、结构构造、矿石的化学成分、有用有害组分的含量和赋存状态,矿石自然类型和工业类型以及矿石的品级划分合理、符合规范要求。采用《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建筑用石料类》(DZ/TO341-2020)矿床工业指标进行圈定矿体合理,根据工程控制、矿体特征及控矿因素等对比连接矿体,圈定原则正确、依据充分。经资源量估算统计,控制资源量占比53.36%,地质勘查研究程度达到现行规范详查阶段要求。
3.经过机械破碎、筛分后,总体满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石的工业要求,该类型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已形成了爆破、破碎、筛分等一套成熟有效的技术工艺。矿石的加工选冶技术性能良好。
4.矿区水文地质类型属以大气降水为主要充水来源的简单类型;工程地质条件属坚硬弱岩溶化块状灰岩岩组为主的中等类型;矿区地质环境质量中等;矿区内矿山开采活动引起的地表破坏主要表现为开挖损毁,对地表植被的损毁,损毁程度较为严重。矿区内周边无污染源,地表水主要表现为雨季降雨的汇水,地下水水文埋深较大,矿石有害组分含量低。矿山开采区周边一定范围内无村庄分布,周边以林地为主,整体矿区地质环境质量较好,矿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中等(第二类)。矿区开采技术条件属于工程问题及环境问题复合的中等类(Ⅱ-4)类型。结论基本合理恰当。
5.本次地形图测绘由云南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乙测资字53509015)进行测绘,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项目成果资料齐全、完整,测绘成果符合相关规程、规范及设计书的要求,成果精度良好,真实可靠,可提供利用。
6.本次工作完成机械岩心钻探6个孔,全部质量控制钻孔均评为优质孔,钻探施工质量优良,满足地质要求。
7.本次加工性能样品(细骨料)分析单位为昆明伟业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镇雄分公司(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52501060117)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其他样品分析均由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中心实验室检测(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20020046862),各项测试分析程序按照相关检测规范执行,质量可靠。
8.参考《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建筑用石料类》(DZ/T0341-2020)中勘查类型划分的六大主要地质因素,本次工作勘查类型划分为Ⅱ类型,探求控制资源量的基本勘查工程间距确定为:300米×300米,各类别资源量工程间距恰当;一般工业指标,估算资源量,估算方法选择合理。资源量估算范围严格控制在拟新设采矿权范围内,其他参数取值合理有据,块段划分合理,资源量类型确定符合相关规范规程的规定,估算结果准确可靠。
9.采用动态法对矿山技术经济进行了概略评价。按生产规模100万吨/年计算,保有资源量服务年限约为25.3年,矿山预期开采是经济的,结论可信。
10.报告包括正文1本、附表1册、附件1册,附图20幅,资料齐全配套,能反映本次详查工作的成果。
(三)评审结果。
综上所述,该报告所采用的工作手段和方法符合该区实际,质量符合相关规定,勘查程度达到详查阶段要求,对报告及其提交的资源量予以评审通过。估算基准日为2025年2月25日,评审通过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量与申报量一致,累计查明(保有)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087.4万立方米(2946.9万吨),矿床资源储量规模为中型。控制资源量580.2万立方米(1572.4万吨),占总资源量的53.36%;推断资源量507.2万立方米(1374.5万吨),占总资源量的46.64%。
五、评审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矿区水文、工程地质等开采技术条件研究不够,其工作程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建议合理设置边坡高度和边坡角,合理设置爆破安全距离,雨季施工时根据需要采取有效的采场排水措施,注重安全隐患的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二)矿山开采前应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技术设计,并严格按安全生产设计施工。
(三)矿区地表岩体风化强烈,高陡边坡以及顺向坡易发生崩塌、滑坡、掉块等地质灾害,危害采矿人员及设备安全,应注意防范。矿山开采应分台自上而下开采,合理设置边坡角,建立监测预警机制;矿山应建立边坡监测系统,对采场边坡进行长期监测工作;生产过程中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
(四)根据云南省有关规定,矿山属新建矿山,必须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实施。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矿山必须合理利用资源,节能减排,矿地和谐,并做好采空区绿化、复垦、复植及水土保持工作。对采矿过程中所开挖产生的弃土、废渣应进行妥善堆置处理,防止水土流失、污染环境,引起矿山地质灾害。采矿形成的采空区,应及时进行植树造林,有效地恢复环境。
联系电话:李女士,电话:0883-7125948。
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