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沧源佤族白治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历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通知》沧环委字〔2023〕5号要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积极组织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勐董镇党委、政府等相关部门开展了自检自查及县级验收工作。
经现场核实和材料检查,符合验收要求,并报请市级组织验收。为切实做好我县住建领域生态环保整治工作,以群众满意度为工作目标,积极鼓励群众参与生态环保问题整治监督工作。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