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县气象局始建于1958年11月,既是临沧市气象局的下属单位,又是沧源县人民政府主管气象工作的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管理职能;设有办公室、气象台;有1个国家基本气象站;截至2025年9月,沧源县气象局国家气象编制6人,编外聘用人员4人,其中本科学历以上7人,专科2人,初中1人,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2人。
沧源县气象局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3.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4.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7.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8.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9.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李学川,男,佤族,1987年6月,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沧源县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老干、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河长制、政务、人影、行政执法工作。
张霖,男,汉族,1982年7月,大专学历,现任沧源县气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局长。
分管党务、安全生产、纪检监察、乡村振兴、人事、工会、气象观测、监测预报、应急减灾、公共(专业气象)服务、信息网络。
梁璐璐,女,布依族,1989年11月,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沧源县气象局副局长。
分管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宣传、保密、档案、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
(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规管理)
(二)直属机构
沧源县气象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