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zfjsj/2023-00017
发布机构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10-11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魏建英 浏览次数:6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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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1. 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上级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订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3.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房地产价格实施调控和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测绘监督与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4. 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5. 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监督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管理;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内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6. 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救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7. 承担城市建设及行政管理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参与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负责城市景观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城市供水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及其建设管理;负责城市建设的行政管理、监督、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应诉工作。

8. 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乡镇小城镇建设工作。

9. 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

10. 承担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科技的推广、运用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1. 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训练并担负应急救援、抢险救灾任务;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指导和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作;负责和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人防设施的开发利用;依法收取和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人民防空资产及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监督和检查。

12. 承担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执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对招投标项目的备案,对招标控制价、工程各分部分项费用最高限值的审定;负责建设和管理工程招投标评委库;负责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和不良行为查询;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的审批、备案;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审查、备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跟踪管理;负责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协调处理争议和纠纷,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13. 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全力以赴抓指标,经济运行稳中加固。一是建筑业增加值。目前我县有22家本地建筑企业,在统计库的建筑企业有15家。2021年全年完成产值4.93亿元,全市排名的4位。2022年市级下达注册地总专承包企业总产值目标任务数7.6亿元,实际完成7.6亿元,全市排名的2位,相比2021年全年完成产值4.93亿元,同比增速54%。二是商品房(含期房、现房)销售。2021年完成商品房销售3.19万平方米、增速86.75%,全市排名第一,2022年完成商品房销售4.33万平方米、增速35.9%,全市排名第二。三是房地产业工资总额方面。2022年市级下达房地产业工资总额目标任务数2419.3万元,增速30%。1—12月完成房地产业工资总额2357.9万元,同比增长26.7%。

2. 厚实保障惠民生,住有宜居加速度。一是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2022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原计划总改造户数500户,但上级下达指标任务数421户,取消实物安置79户,目前已全部开工实施,累计完成投资1400万元。二是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正在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为2022年的项目,已于2022年6月开工,目前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9个小区,涉及改造76栋单元楼、面积9.31万平方米,改造户数721户,开工率100%,已完成投资790.6万元。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稳步推进农房抗震改造。2022年受理农村危房改造服务事项申请21件,已办结。省、市下达我县2022年农房抗震改造指标3350户,补助资金3350万元,我县全部完工。3个村通过了项目方案评审作为“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试点村”,向上争取补助资金588万元。

3. 加快城市更新步伐,全面提升城市品质。一是海绵城市建设深入推进。累计建成海绵城市0.4平方公里。二是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扎实推进。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编制城镇污水配套管网提质改造工程可研报告。三是“美丽县城”巩固提升建设步伐加快。进一步巩固提升“美丽县城”创建成果,共谋划储备5个子项目,计划总投资为33879.46万元。四是城乡人居环境稳步提升。集中开展11个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机制。清除全部裸露垃圾1274个点位,改建67座公厕,完成投资1255万元。县城旱厕消除108座,建成洗手设施671座,1926个洗手盆。五是加强城乡垃圾治理行动指导工作从2022年4月起至2023年底,集中开展11个专项整治行动。六是加快推进绿美建设工作。(1)绿美城镇。2022年计划打造绿美城镇示范点5个,已建成示范点3个,正在建设推进示范点1个,累计完成投资1229万元。(2)绿美社区。2022年打造绿美社区示范点5个,累计完成投资1873.48万元。(3)正在加快推进广允路、口袋公园等绿美城市建设。七是抓实特色风貌改造工作。2022年12月共审查新建建筑风貌提升效果图(领导已审批)25项,共7.68万平方米。完成验收新建建筑风貌提升24项,共7.35万平方米。

4. 行业管理抓规范,建管治理强效能。一是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县在建房地产项目4个(统计库),累计完成投资1.55亿元。二是加快培育建筑产业集群。新登记建筑企业168家,注销建筑企业11家,目前实有381户。培育有资质企业3家,共22家,完成入库3家,目前在县统计库企业达15家,正在引导企业入库3家。三是烂尾楼清理整治成效明显。我县共有烂尾楼项目7个,其中:房地产项目4个,酒店项目3个。现在已完成整改5个项目,未完成整改的2个项目正在推进中。四是加强住建领域扫黑除恶治乱。共组织摸底排查涉黑涉恶活动37次,检查在建工地20家、房地产企业7家、物业服务企业5家、检查1家燃气供应站、4家燃气门市店。

5. 压实责任抓整治,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筑防线。一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72份,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72份。针对发现的问题共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8份,共92条。二是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高质量完成。按时、按质完成住建领域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三是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势推进。全县共排查房屋建筑48956栋(含城市房屋建筑4231栋、农村房屋建筑44725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2524栋(含城市房屋建筑516栋,农村房屋建筑2008栋,已全部同步录入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四是严格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我县辖区内餐饮业429户已全部完成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五是压实住建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负责住建领域项目的企业26余人参加安全工作部署会。截至目前,住建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股、房地产管理股、村镇建设股、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股、城市建设股(沧源佤族自治县抗震办公室)、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监管股、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工程定额站、园林绿化管理站、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1个,分别是:

1.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殊专业技术用车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665,690,717.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5,616,242.52元,占总收入的90.9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0,074,474.6元,占总收入的9.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55,630,966.64元,增长504.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03,671,592.04元,增长494.0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51,959,374.6元,增长640.28%。主要原因:一是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永和园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增加。二是市政建设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资金增加。三是人员比上年增加,赵欢欢从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调入,吴凯达招考招进事业岗位。四是财政化解预拨人员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341,755,851.88元。其中:基本支出9,918,115.51元,占总支出的2.9%;项目支出331,837,736.37元,占总支出的97.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4,095,944.9元,增长103.8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290,804元,增长76.25%;项目支出增加169,805,140.9元,增长104.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永和园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增加。二是市政建设基础设施、棚户区、老旧小区等项目资金增加。三是人员比上年增加,赵欢欢从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调入,吴凯达招考招进事业岗位。四是财政化解预拨人员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18,115.5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90,804.00元,同比增长76.25%,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78,418.69元,占基本支出的8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39,696.82元,占基本支出的1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1,837,736.3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9,805,140.90元,同比增长104.80%。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059,1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2030603款人民防空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人防项目300,000.00元。

2. 2111103款减排专项支出7,800,000.00元,主要用于沧源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经费7,800,000.00元。

3. 21201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拆迁征收工作经费30,000.00元。

4. 2120199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3,825,099.71元,主要用于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项业务工作专项经费275,050.01元,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10,000.00元,沧源佤族自治县农村太阳能路灯安装专项资金705,600.00元,沧源县1、2、3、4市政道路工程专项资金12,834,449.70元。

5. 2120303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200,000.00元,主要用于沧源佤族自治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200,000.00元。

6. 2120399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600,000.00元,主要用于沧源县城市雨水污水管网专项资金1,600,000.00元。

7. 2121399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市政建设资金2,000,000.00元。

8. 2121401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600,000.00元,主要用于沧源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经费600,000.00元。

9. 2129999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8,934,716.80元,主要用于“美丽县城”建设项目资金21,800,000.00元,2022年自然灾害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风险普查经费2,000,000.00元,沧源县1、2、3、4、6市政道路建设专项资金9,500,000.00元,2016年度污水处理运行经费634,716.80元,沧源县基础建设项目资金5,000,000.00元。

10. 2130504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000,000.00元,主要用于34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0.00元。

11. 2210103款棚户区改造支出11,234,987.00元,主要用于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833,400.00元,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4,466,587.00元,2022年棚户区改造项目5,935,000.00元。

12. 2210105款农村危房改造支出44,374,516.35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专项资金1,683,746.87元,2015年至2019年沧源县示范村贷款本金及利息专项资金420,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42,270,769.48元。

13. 2210106款公共租赁住房支出2,359,423.99元,主要用于沧源县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2,359,423.99元。

14. 2210107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865,8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865,800.00元。

15. 2210108款老旧小区改造支出2,809,100.00元,主要用于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759,100.00元,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900,000.00元,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50,000.00元。

16. 2210109款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支出15,7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15,700,000.00元。

17. 2210199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352,700.00元,主要用于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516,500.00元,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836,200.00元。

18. 2290402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75,851,392.52元,主要用于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永和园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75,851,392.5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016,242.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14%。与上年相比减少36,157,166.46元,下降25.98%,主要原因: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国防(类)支出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人防项目300,000.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0,000.00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16,977.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07,128.8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472,254.6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4,378.8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5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715.0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124.37元,同比增长3.34%,主要原因:基本养老保险基数调整,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增加。

3. 卫生健康(类)支出308,907.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1,587.08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8,720.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600.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84,053.42元,同比下降79.31 %,主要原因: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减少。

4. 节能环保(类)支出2,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主要用于减排专项支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经费)2,800,000.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832,600.00元,同比下降57.78%,主要原因: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经费减少。

5. 城乡社区(类)支出29,416,769.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101,719.82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000.00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85,050.01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200,000.00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800,000.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409,595.65元,同比下降31.31%,主要原因:“美丽县城”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6. 住房保障(类)支出69,073,588.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05%。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6,768,4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42,525,027.24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865,800.00元,老旧小区改造支出2,809,100.00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支出15,700,000.00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05,261.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32,958.24 元,同比增长0.92%,主要原因: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3,234.40元,支出决算为77,047.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1,990.2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7.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05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2.5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0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3,234.40元,支出决算为77,047.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1,990.26元,年初预算数为81,85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057元,年初预算数为121,376.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控制公务用车费用及公务接待人次批次。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77,047.26元,比上年67,242.27元增加9,804.99元,增长14.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上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与上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1,990.26元,比上年同期64,112.27元减少12,122.01元,减少18.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057.00元,比上年同期3,130.00元增加21,927元,增长700.5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各项工作检查、督查增加,公务接待相应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工作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检查及督查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9,696.82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4,971.19元,下降7.12%,主要原因:2022年临时聘用人员比上年减少,费用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735,318,424.34元,其中,流动资产609,020,393.89元,固定资产295,784.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200,000.00元,无形资产118,950.21元,其他资产123.683,295.76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5,484,376.94元,同比增长305,484,376.94元,增长71.07%,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100.00元,同比增长7100.00元,增长0.26%。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金额341,755,851.88元,项目绩效自评金额331,837,736.37元,共26个项目,覆盖率为100%。

1.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2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3.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预算,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2,60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9,800,000.00元,增长17850%,主要原因: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永和园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收入增加。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451,392.52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8,272,894.52元,增长784.36%,主要原因: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永和园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92700633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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