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服务对象 |
1 | 残疾人康复 | 以0-8岁残疾人儿童为对象进行康复培训和康复治疗,根据残疾儿童残疾情况及康复需求送到省、市、县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服务。根据全县残疾人需求,发放残疾人辅助器具等服务。 | 全县残疾人 |
2 | 残疾人创业就业 | 根据省、市任务分配数,按照残疾人创业就业规模,扶持帮扶困难残疾人创业就业及建档立卡贫困残疾户等创业对象帮扶。 | 全县残疾人 |
3 | 残疾人“阳光家园” | 生活不能自理重度困难残疾人,以上门康复等方式进行服务。 | 全县残疾人 |
4 | 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 到勐董社区45号网格和单位卫生责任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河道治理。 | 勐董社区45号网格、单位责任区、河道责任区 |